各单位:
接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,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资金安全运营,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制度。为此,我院职工拟使用住房资金(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)时,须于当月20日前预约次月资金使用计划,未进行预约的将不能提取。联系人:何晶 电话:7396394。
上一条:关于财务报销规范使用单位名称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胜利学院二〇一三年度卫生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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