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:
为加强财务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扎实财务基础工作,自2015年1月1日起,到学院财务资产处报销的原始票据一律使用单位全称: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.
特此通知。
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财务资产处
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
上一条:关于学院收发室搬迁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预约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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