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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

2023年12月05日 10:02  点击:[]

学校医务室是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为全方位做好师生服务工作,特制定学校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。

第一条 热情为全体师生服务。

第二条 组织联络新生、毕业学生进行体检,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、评价、分析,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。

第三条 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师生进行常见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。

第四条 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控制蔓延。

第五条 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应佩戴带口罩、保持安静,未经同意不得动用器械或药品;保持室内整洁整齐。

第六条 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。

第七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,以便实施简便治疗;定期检查药品,注意保质期,医用器械应及时消毒,防止交叉感染。

第八条 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法律、法规履行职责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医务室的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组织领导,听从工作安排。

第九条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。

第十条 贯彻以预防为主、防重于治的方针,对传染病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上报,防止传染病流行蔓延。

第十条 配合各院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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