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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单职工公寓管理办法

2019年06月21日 08:43  点击:[]

为了加强学校单职工公寓的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确保入住职工有一个安全、洁净、舒适的居住环境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
一、入住资格

1.学校正式入职未婚单身职工。

2.学校正式入职已婚职工,但夫妻两地分居,在东营未有住房;未有子女,或已有子女但子女没有长期跟随的职工。

3.存在其它原因,如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现有住房无法居住、离异产生住房纠纷等,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,经职工所在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批准,可暂时居住,但居住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。

4.若单身公寓房源紧张,学校将优先考虑未婚单身职工的入住。

二、租住期限

满足入住资格的职工,其租住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;入住后,如因结婚或已购住房以及其它原因不满足入住资格者,应及时退房,租住期可顺延一个月;如因学校发展规划等原因急需用房,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住房退交学校。

三、房屋用途

租赁房屋仅限本人居住、学习之用,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,必须按指定房间(床位)住宿,未经许可,不得个人互调,不允许向职工、临时工或其他非居住人员转让、转租或暂借,违者,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,不服从管理拒绝更正者,取消责任人住房资格,不退还入住保证金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1.住宿费(含水费、取暖费、物业费)按房间实用面积20元/月·平方米的标准收取。每季度上报学校一次,由学校人事处从工资中扣除。

2.房间内电费单独计量,按照市场价格由租住职工自行到后勤保障处购买。

3.单职工公寓由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。职工入住前需交纳保证金500元/人,签订《房屋租住协议》后领取住房钥匙时交纳。

五、租住审批及调退房程序

1.审批程序。申请租住单职工公寓,须填写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单职工公寓入住审批表》,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原因,经本人所在学院、相关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,到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,审批通过后签订《房屋租赁协议》、交纳入住保证金,领取房屋钥匙入住。

2.调房程序。因某种原因确需调房时,租住人到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房,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房手续。

3.退房程序。退房时,租住人应交清全部费用并自觉腾空房屋。如未违反学校相关规定,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后持保证金收据到后勤保障处办理退款手续;如违反相关规定,学校将有权终止房屋租住资格,强制退房并扣除入住保证金。

六、附则

1.房屋租住协议签订后,期间如学校出台新收费标准,则按学校新标准执行。

2.未尽事宜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。

3.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后勤保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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